7月1日起,南京正式實施“地鐵禁食”,乘客在車廂內吃東西,將被處以20-100元罰款。與此同時,北京“地鐵禁食”入法卻一波三折,存廢之爭懸而未決。
  一邊是韭菜餃、肉包子味道太大頻遭吐糟,另一邊將該道德管的事交給法律同樣備受爭議。在輕軌、地鐵融入生活的今天,該不該在車廂內吃東西,成了一個普遍的話題。
  地鐵禁食,重慶怎麼選?
  個案
  輕軌上留下一地枇杷皮
  最近,“地鐵禁食”成了上班族關註的熱門話題。
  27日,重慶網友“138013801”發到天涯社區的三張照片引發熱議。照片中,一位身穿藍色套裝的中年婦女,在輕軌車廂里旁若無人地吃著枇杷,她一邊吃一邊將果皮扔到地上,留下一地果皮。
  網友“138013801”說,當時,上前制止婦女的人很多,還有老外,甚至還有人遞報紙給她解圍,但她卻將報紙直接蓋在果皮上。
  這也讓網友們聯想到最近熱議的“地鐵禁食”,從7月1日起,南京正式實施“地鐵禁食”,在車廂內吃東西,將被處以20-100元罰款。有網友認為,婦女的行為“應該堅決曝光”,並受到處罰。但也有網友認為,由於沒有執法權,輕軌管理部門很難執法。
  而幾天前,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對《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(草案)》進行審議,“地鐵車廂內是否應該禁食”同樣備受爭議。
  現場
  有人吃雞蛋有人喂孩子
  地鐵禁食,重慶市民怎麼看?
  昨天12點10分,軌道交通二號線開往新山村方向的列車上,一位40多歲的紅衣女士,把剝掉的雞蛋殼放進身旁空位上的塑料袋內,然後邊吃雞蛋邊和身邊的同伴聊天。記者發現,這趟列車上,共有3位乘客吃東西。當時,車上的乘客不多,也沒有人對此表示異議。
  12點50分左右,新山村開往較場口方向的列車上,有一位50多歲的女士拿著飯盒喂孩子吃午飯,孩子三四歲的模樣,不時有米粒掉落在地,女士將米粒撿起裝進口袋里。這時,坐在對面的黑衣女士不時望向孩子,並提醒說:“當心勺子戳到娃娃。”過了楊家坪站,車上的乘客多了起來,許多站著的乘客都避開喂飯的女士和孩子。乘客汪女士覺得,在車上喂孩子不太妥,“容易灑得到處都是,可能還會灑到周圍的乘客。”
  調查
  包子的味道最讓人討厭
  隨後,重慶晨報記者對20位乘客做了個小調查,他們幾乎每天都要乘坐軌道交通,他們說經常遇到有人在車上吃東西,“特別是早上上班時,車廂里吃什麼的都有”。對在車上吃東西這事,5位乘客表示不能接受;另外15位表示可以接受,但前提是不能影響乘車環境,“現在大家都很忙,在車上吃早飯要理解。”
  接受調查的20位乘客中,有13位都曾在車上吃過東西。家住楊家坪的何先生說,他每天的早餐都是在車上解決的,“沒辦法,時間太趕了。”
  在車上吃東西,最不能容忍的是什麼?“吃包子的味道!”他們一致說。“特別是早上,車內人多很悶,那個味道讓人想吐!”在解放碑上班的楊女士說,她就曾遭遇過“聞到包子味而暈車”。
  乘客們還說,一些帶湯食物(方便面、酸辣粉等)也特別讓人討厭,“有些人站著吃,邊吃邊晃,一不小心可能會被流一身。”
  改變
  吃東西的少了也文明瞭
  在調查時,記者也遇到了令人欣慰的事。在輕軌3號線觀音橋站,一個5歲的小男孩迫不及待衝進車廂,手裡拿著一個冰淇淋。但媽媽卻很快將兒子拉了回來,告訴他:“吃完後才能上車,別灑在別人身上!”
  媽媽杜女士說,兒子喜歡坐輕軌,帶小孩出門,難免要帶點小零食、飲料。但為了儘量不影響別人,她會攜帶垃圾袋,孩子吃流質食物時則會吃完才上車。“幾年來,兒子也漸漸養成了習慣。”
  劉女士坐輕軌五年多了,在她印象中,今年在車上進食的現象比往年好了很多。她說,不僅吃東西的人少了,即使吃東西,大多數人也會自覺地把東西收拾乾凈,儘量不影響別的乘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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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市曾擬“車內禁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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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1年,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對《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(草案)》進行第二次審議,草案第三十七條在一審草案基礎上增加了“禁止在車廂內飲食”的條文。為配合這一規定,草案第五章第五十四條規定,對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條款的行為,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止或責令改正,並可處警告或20-100元罰款。
  但是,最終通過的《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》中,並沒有出現“禁止在車廂內飲食”的內容。
  軌道集團相關工作人員說,他們提倡乘客不在車站付費區及列車車廂內飲食。
  各地“地鐵禁食”規定
  南京
  7月1日,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正式實施,條例規定:乘客在車廂內吃東西,將被處以警告或20-100元罰款。
  鄭州
  2014年1月1日起,《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》實施,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進食。違反規定、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50-200元以下罰款。
  上海
  今年1月1日起,上海施行新版《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》和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,“地鐵車廂禁食”規定被寫入守則,但未能進入條例。
  武漢
  武漢是國內第一個以地方法規明令地鐵禁食的城市。2012年12月28日,《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對在軌道交通線路上的進食、吐痰等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,最高罰款可達到200元。
  廣州
  2010年12月開始實施的《廣州地鐵乘坐守則》則明確提出,乘客不得在列車上進食。
  此外,杭州、重慶和成都等城市,在幾經討論後,最終沒有通過“車廂內禁食”條款,改為對乘客加以引導。
  本組文/重慶晨報記者 顧曉娟 石亨  (原標題:車廂里一地枇杷皮引熱議 你會在輕軌地鐵上吃東西嗎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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